|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藥品監督管理局):
為加強藥品、醫療器械、保健食品廣告監督管理,整治違法發布廣告行為,進一步規范廣告發布秩序,按照《藥品廣告審查辦法》、《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》和《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》等有關規定,各省(區、市)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了對行政區域內廣告發布情況的監測,并及時發布了違法廣告公告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此進行了匯總。
2013年3月至5月期間,各省(區、市)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發布《違法廣告公告》等方式,通報并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116025條次、違法醫療器械廣告14537條次、違法保健食品廣告11953條次。對未經審查和篡改審批內容擅自發布的違法廣告,各省(區、市)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撤銷藥品廣告批準文號1個、醫療器械廣告批準文號4個,收回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28個。對涉及嚴重違法廣告產品采取了328次暫停銷售限期整改措施。其中,違法情節嚴重、違法發布廣告頻次高的藥品、醫療器械、保健食品主要有:
一、陜西康惠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“參地益腎口服液”,其功能主治為“補腎健脾、養血寧心。適用于脾腎不足、氣血虧虛所指的頭暈目眩,失眠多夢,心悸氣短,神疲乏力,腰膝酸軟,夜尿頻多”。廣告宣稱“三個療程,白頭發從根部長出黑頭發,服用2階段,前列腺炎等癥狀基本消失,服用3階段,疲勞早衰的腎臟被養好,一次養腎勝過十年補腎”等。該藥品廣告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,含有利用患者名義作證明和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,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。
二、北京市東升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藥品“養血榮筋丸(廣告中標示名稱:百木通)”,其功能主治為“養血榮筋,祛風通絡。用于陳舊性跌打損傷,癥見筋骨疼痛、肢體麻木、肌肉萎縮、關節不利”。廣告宣稱“服用30天,神經逐步恢復工作,服用60天,糖尿病引起的麻木徹底康復,服用100天,麻木癥狀全部消失”等。該藥品廣告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,含有利用患者名義作證明和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,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。
三、內蒙古庫倫蒙藥廠生產的藥品“益智溫腎十味丸(廣告中標示名稱:蒙藥億列康)”,其功能主治為“祛腎寒,利尿。用于腎寒腎虛,腰腿痛,尿閉,腎結石等癥”。廣告宣稱“一副億列康,痛痛快快尿出來,二副億列康,恢復前列腺收縮功能,徹底解放前列腺,三副億列康,腎腺同治,藥到病除”等。該藥品廣告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,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,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。
四、四平市吉特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“抗骨增生片(廣告中標示名稱:97抗骨)”,其功能主治為“補腎,活血,止痛。用于肥大性脊椎炎,頸椎病,跟骨刺,增生性關節炎,大骨節病”。該藥品為處方藥,禁止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。廣告宣稱“吃一小粒立刻就見效,當天就能止疼,7天就能消腫,97天后活動自如”等。該藥品廣告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,含有利用患者名義作證明和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,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。
五、陜西白云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“宮瘤清片(廣告中標示名稱:國藥郭老太)”,其功能主治為“活血逐瘀,消 |